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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纳税实务(第六版) -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
书名: 企业纳税实务(第六版)
ISBN:978-7-300-34676-2 责任编辑:
作者: 费琳琪 赵峰松  相关图书 装订:
印次:6-1 开本:16
定价: ¥49.00  折扣价:¥44.10
折扣:0.90 节省了4.9元
字数: 240千字
出版社: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数: 250页
出版日期: 2026-04-01 每包册数:
国家规划教材: 省部级规划教材:
入选重点出版项目: 获奖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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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:
本书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为编写依据,融入初级会计资格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考纲中涉税相关要求。教材在结构上以纳税实际工作流程“税务登记——税费计算——纳税申报”为主线,以实际工作任务为驱动,将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模块,每一模块下分设若干任务及相应实训项目,教材内容直接对应完成某项实训项目的工作任务需求,进而实现 “做中学、学中做”,使学习者在掌握税法相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,对纳税工作的全过程有一个完整的理解。教材内的涉税业务源自真实企业经济业务的改编。本教材可作为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的基础教材,也可供相关人员作为自学参考用书,是一本融理论性、实践性、业务性和技术性于一体的教材。

作者简介:
费琳琪,副教授,主持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《(会计基础)课程建设的研究》,制作的《基础会计》多媒体课件获得“2014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”二等奖。主编《纳税实务》《会计基础》《外贸会计实务》等多本教材。
赵峰松,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,副教授。主编《成本会计》、《审计实务》两部教材,副主编《基础会计》《企业纳税实务》《外贸会计》等教材;发表论文8篇,参加课题研究10余项。2012-2017连续6年指导我校学生参加辽宁省高职会计技能大赛均获得一等奖,全国三等奖,本人荣获“优秀指导老师称号”。

章节目录:
 
精彩片段:
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1)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、应税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,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,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(2)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(不包括其他无形资产)、不动产。
(3)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。
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的损失,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情形。具体包括:
1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,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。
2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(不包括固定资产)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或者交通运输服务。
3)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,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。
4)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。纳税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不动产,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。
(4)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。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,以及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、手续费、咨询费等费用支出,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(5)发生退货、销售折让和应税服务终止的进项税额。
(6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。

书  评:
 
其  它: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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